据澳洲网报道,艾伯特政府9日拒绝了一位海外华商购买二手房屋的申请,当局称,这名华裔买旧宅“违反了国家利益”。
该华商原本计划购买位于悉尼Strathfield的四居室旧宅,但9日接到澳洲财政部的通知,称根据外资并购和收购法案,他们拒绝其购房申请,认为他“违反了澳洲国家利益”。据悉,该华商本打算购买的房子占地面积902平方米,在今年3月22日这座房屋以180万元的价格出售。他在财政部筛查外资投资审批过程后宣布的这一结果。
据悉,2012至2013财年,澳洲共批准了约519亿元的外国房地产投资,其中有54.2亿元涉及现有住宅房地产,但是自2011年来都有没有遭到外资投资审查委员会拒绝的报告。财政部政务次官(Parliamentary Secretary )库伯(Steven Ciobo)并没有对这一案例发表评论,但他表示,政策绝对没有因此事而改变,同时这一规则将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潜在投资者。
昆州科技大学的商业专家麦戈文(Mark McGovern)说,这一决定非比寻常,他认为政府应该向公众告知,这一案例究竟是政策的转变,还是仅仅是一个特殊案例。公共事务研究所的墨兰(Alan Moran)也称,这一事件没有任何先例可循。“我们希望鼓励包括来自中国的移民创业,但这一事件无疑是个坏信号。”
但新州房地产协会的主席岗宁(Malcolm Gunning)却站在了库伯的立场上。“如果你是一个非本国居民的外国买家,就不应该购买城市中的房产。我认为这才是应有的规则。”岗宁认为,海外投资者应该够买新的土地而不是买二手房,而二手的房子应该留给当地买家。他认为,这一案例释放出了艾伯特政府的一个政策信号,表示他们或将从政策领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收紧。